选择与弃选

在编辑模式下,可选择对象并编辑。选择方式如下:
点选:点击实体即可选择该实体,连续点击可将点击的多个实体放入一个选择集中。
窗选:单击并从左到右拖拽窗口,可以选定完全位于所定义矩形区域内的实体。
窗交:单击并从右到左拖拽窗口,可以选定部分位于所定义矩形区域内的实体。
选择集:被选中实体的集合。通过单击,或单击并拖动来定义矩形区域可以选择多个对象。
弃选:点击已选中实体为弃选该实体,点击屏幕空白处为弃选当前选择集。